互聯網 群 組 信息 服務 管理 規定
2017年9月8日—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使用者個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七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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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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